像這樣,如果朝著負面思維去聯想,我們的精神過濾器就會將許多好的部分過濾掉,只留下負面的東西,然後再用這些否定性的東西來判斷整體。
主要爭議部分有以下幾點: 適用案件範圍:採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,還是7年以上或3年以上之罪? 選任國民法官的年齡:滿23歲還是18歲? 參與審判的人民與法官間的分工:決定被告是否有罪,是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決定(參審制),還是單獨由國民法官自行決定(採一致決,陪審制)?倘若被告有罪後要判多久的刑期,由法官自行決定(除死刑案件外,陪審制),還是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決定(參審制)? 國民黨主張參審、陪審兩制併行。全案於下午2時30分在院會開始處理,由於每條都有不同意見,可能會上演「表決大戰」,立委鍾佳濱表示,如果每條都讓委員們充分發言,可能會表決3天,到後天臨時會結束。
民眾黨也主張參審、陪審兩制併行) 這裡的audience是指「觀眾」,代表「把觀眾視為一個群體、一個整體」的概念,因此當作「單數名詞」使用喔。clothes Mandys clothes, which were bought in the department store, are all very expensive.(Mandy在百貨公司買的衣服都非常地昂貴。「集合名詞」是什麼? 在英文當中,「集合名詞」(collective nouns)通常是用來表示一群人事物的名詞。) 這裡的family則為「家人、家庭成員」的意思,代表「個體、成員」的概念,因此視為「複數」,後面也要接「複數動詞」。
大家知道什麼是「集合名詞」嗎?「集合名詞」有哪些分類?後面到底要接單數還是複數的動詞呢?這些問題,其實也是很多學生常常會有的疑問,因此今天小編就來幫大家整理一下,常見的集合名詞有哪些,以及它的文法規則是什麼。) 這句the audience後面搭配複數動詞were,表示是將觀眾視為一個個「個別的觀眾」,強調「個體、成員」的概念,因此當作「複數名詞」使用喔。大貴客和公爵夜間玩撞球,通常下注五十盧布,這回不過輸了瓶馬貢[3]葡萄酒,便不高興了。
哎呀,這一下打得好啊。他脹紅了臉,問道:「我還能繼續玩嗎?」 「當然囉。」我說:「撞球檯擺在這裡,就是讓人玩的。公爵則不然,儘管身材矮小,可他已經是老手了──先給球桿上粉,接著雙手抹粉,捲起袖子,一個接一個──砰砰砰──將球擊入落袋。
文:列夫.托爾斯泰(Lev Nikolayevich Tolstoy, 1828-1910) 〈撞球計分員回憶錄〉節錄 這事約莫發生在凌晨三點。說膽怯也不盡然,可他明顯心緒不寧。
」 「令尊是否擔任過軍團指揮官?」 「是的。」我說:「我們這裡鮮少有人贏得過您。「你願意和我一起打嗎?」 「當然好囉,先生。尤其是這位波蘭老爺,為了半個盧布,別說撞球檯,叫他從藍橋[7]底下鑽過去,他都樂意。
不僅衣著齊整,本人看上去更是乾淨斯文:他的臉龐俊秀、膚色白裡透紅、身材高䠷、頭髮往前梳,按時下流行燙鬈──嗯,這麼說吧,是個英俊的小伙子。他真以為自己是個高手,其實打得爛透了。大家都知道,做我們計分員這行可辛苦了。」 顯然他沒見過世面,覺得很奇怪,便笑了起來。
嗯,好啦,大貴客一走,公爵便問這位新來的地主:「您是否願意和我玩一局呢?」 「樂意至極。只會東張西望,根本沒好好計分。
」 這時他們開始用法語急速交談,我就聽不懂了。」我偏不看他一眼,逕自擺好球桿。
」我說:「請您讓我幾分好嗎?」 他問:「難道你撞球打得比我還差?」 「當然。我便拿起球,開始收拾檯面。不知是因為穿著新衣行動不便,又或者是眾人目光令他怯場,不復先前鎮定。」 我,乃是大名鼎鼎的計分員彼得魯什卡,無人不知、無人不曉。一整天吃不上幾塊麵包,有時連熬兩晚不能睡,卻還得持續吆喝報分,不停把球從落袋內掏出來。年紀輕輕,卻通身氣派,奧利佛原本坐在他旁邊,甚至閃身迴避。
他們大約玩了兩局或三局,我記不清了。公爵放下球桿,問道:「請教貴姓大名?」 對方回道:「涅赫留朵夫。
「贏了就有三盧布,輸了什麼都沒有。」公爵說:「認識你真是萬分高興。
我在計分時,看見一位新來的地主進門。應該是在談論雙方親戚吧。
不過,照慣例,我輸了第一局,便從撞球檯下鑽過,爬得氣喘吁吁。接下來,我連續贏了三局──他原先有四十九分,我一分都沒有──我把球桿放在檯面上,說:「地主老爺,您要不要全押啊?」 「什麼是全押?」他問。他也許有幾分膽量,嘿,可當他起身,靠近撞球檯時,就不是這副模樣了,他開始膽怯了。「這次不用籌碼,我們賭現金。
」 我只是打個呵欠,或者球沒擺好(要知道我可不是石頭人[4]哪),他還想過來甩我耳光呢。「我說,這是誰啊?想必有點來頭。
有一次,他們玩到凌晨兩點,沒人放錢進落袋,我就知道這兩人都沒錢了,可他們仍要裝闊。每當擊出一球,他總要環顧四周,臉色通紅。
……他只會擊球,對計分卻是一竅不通。貴族紳士們在玩撞球,在場的有:大貴客(我們這樣稱呼他)、公爵(總是與大貴客同進同出),蓄鬍子的貴族地主[1]、個子矮小的驃騎兵、當過演員的奧利佛,以及一位波蘭老爺[2]。
他要給球桿上粉[5],又失手弄掉粉。這時,奧利佛與波蘭老爺都跳起來,猛敲球桿,叫道:「好極了。「您想看鑽桌子嗎?」 「鑽桌子?」他問: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 「就是說,您給我半個盧布,我就從球檯下鑽過去。他左右看看,便落坐在長沙發上。
可是灰塵沒有完全擦乾淨哪。做我們這行都知道,對新人的態度,是越無禮越好。
大貴客輸了,朝我喝罵道:「都是你。可這傢伙卻在那兒喊:「爬得好。
眾所皆知,做我們這行的,見識過各式各樣的人:有權貴政要,也有不少低下敗類。我猜想:或許是外國人──英國人吧,又或者是從外地來的伯爵勳貴。